直銷員推銷合同(樣本)
甲 方 :山西琪爾康翅果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地 址 : 山西省鄉寧縣棗嶺鄉長咀灣村
聯系電話。0351-70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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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請用中文正楷填寫)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等有關規定,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自愿達成共識而制定。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及符合《直銷管理條例》并經商務部批準的甲方的分支機構可以招募直銷員:其他任何未經商務部批準的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甲方名義或其個人名義招募直銷員。
2.
甲方是依法經批準采取直銷方式銷售產品的企業,有權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合法性。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給予乙方適當的處罰,處罰的方式包括警告、暫停直銷活動、扣除部分或者全部報酬、解除推銷合同等。
4.如乙方因違反《直銷管理條例》或《禁止傳銷條例》等法律法規而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罰的,甲方可根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撤銷乙方的直銷員資格。
5.甲方對乙方的直銷行為承擔連帶責任,能夠證明乙方的直銷行為與甲方無關的除外。
6.甲方依據甲方有關制度,根據乙方每月實際的工作績效支付獎金, 甲方有權從乙方的獎金中扣除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或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乙方應承擔的稅金和社會福利費用,以及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本合同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所賠償金和乙方所欠甲方的債務。
7.甲方根據《直銷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在履行法律法規所要求的批準程序的前提下,可隨時修改其產品價格、獎勵或獎金制度、競賽規則、合格要求、行銷計劃、本合同條款及其它規章制度。對于此修改,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包括以刊登在甲方刊物或網站上的形式)通知乙方。該通知作出后(以通知所載日期為準)十天,其所述修改將被視作生效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因法律、法規或政策引起的改變,甲方有權提前少于十天提出通知。如乙方不同意修改的內容,則有權在修改生效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終止合同。
8.一旦消費者退回產品,甲方將從乙方的獎金中扣回相應金額的獎金,獎品或其它費用。
9.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或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乙方自購買產品之日起30日內,產品未開封且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可以憑直銷企業開具的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向甲方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服務網點或者推銷產品的直銷員辦理換貨和退貨;甲方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服務網點和直銷員應當自消費者提出換貨或者退貨要求之日起7日內,按照發票或者售貨憑證標明的價款辦理換貨和退貨。如提出退貨,甲方同意在七個工作日內按售貨憑證表明原產品購買價款退還給乙方。
10.甲方與乙方或乙方與消費者因換貨或退貨發生糾紛時,由前者承擔舉證責任。
11.甲方應向乙方提示加入直銷的風險,必須如實介紹產品的質量和功能,不得夸大實際或潛在的銷售報酬。
12.甲方招募乙方時,必須向乙方出示甲方經商務部頒發的《直銷經營許可證》、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以及有關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
13.甲方必須向乙方開設有關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直銷基礎知識和業務培訓的課程,幫助乙方了解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熟悉甲方產品,提高推銷能力。
14.甲方應對乙方免費進行有關產品及促銷技巧的業務培訓和指導。
15.甲方須對考試合格的乙方頒發《直銷員證》,甲方對乙方培訓內容的合法性、培訓秩序和培訓場所的安全負責。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不具有以下身份或情形:
●未滿18周歲的人員。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
●全日制在校學生。
●教師、醫務人員、公務員和現役軍人。
●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
●境外人員。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人員。
2.依據甲方有關規定,乙方應當以甲方直銷員身份在甲方指定的經商務部批準的直銷活動區域內的一個分支機構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已經設立服務網點的地區進行直銷活動;如果乙方因為搬遷或其他原因需要變更所屬省級分支機構的,需終止本合同,另行簽訂《推銷合同》并辦理變更手續;乙方違反此款規定未能及時辦理相應變更手續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同時,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其由此遭受的損失。
3.保護甲方商標、商標名稱以及其他標識,只在甲方允許的材料與場合使用該等商標、商標名稱與其他標識。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甲方的商標、商標名稱或者其他標識做廣告、宣傳或其它類似活動。
4.乙方應如實地向消費者介紹產品的質量、功能和退、換貨制度,不得對產品做引入誤解的虛假宣傳。
5.乙方向消費者推銷產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出示《直銷員證》和本合同。
●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進入消費者住所強行推銷產品;消費者要求其停止推銷活動的,應當立即停止,并離開消費者住所。
●成交前,向消費者詳細介紹甲方的《退、換貨制度》。
●乙方應當向每一位“消費者”提供甲方的產品價目表,嚴格按照甲方統一訂價向“消費者”出售產品。
●成交后,向消費者提供由甲方出具的含有退、換貨制度的“產品訂購單”,并簽署姓名及直銷員證號。
●須向消費者詳細介紹“產品銷售憑證”上關于甲方在當地且便于消費者前往的服務網點名稱、地址、負責人和聯系電話等內容。
●乙方在開展直銷時,必須事先得到消費者的同意,并因最終消費者的要求停止銷售。
6乙方有責任填寫完整的售貨憑證,包括購買者姓名、售出者名稱和地點、產品名稱和數量、售出日期等!跋M者”自購買產品之日起三十日內,“產品”未開封的,可以憑借售貨憑證向乙方辦理退換貨,乙方不得無故拒絕或延緩為“消費者”提供此類服務。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換貨程序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在七個工作日內為“消費者’提供退換貨服務。對于“消費者”要求的對已經開封的“產品”的退換貨要求,乙方應當嚴格按照甲方當時有效的規章制度進行操作。
7.乙方不得大量囤積直銷產品。
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招募直銷員。
9.乙方不得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進行團隊計酬。
10.乙方有權依法收取甲方發放的直銷產品傭金、獎金等報酬,乙方的報酬總額不會超過乙方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
11.乙方只能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得宣傳團隊計酬或以團隊計酬的方式非法牟利。
12.乙方有權舉報甲方及其他直銷員的違法違規行為。
13.乙方簽訂本合同時有權拒絕甲方的不法要求。
14.乙方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行政規章。秉持正直、誠實、公平及高度責任感,處理與甲方、消費者和其他銷售人員的關系。乙方保證不出售過期產品。以忠實和誠懇之態度介紹甲方產品,不得就甲方、直銷產品 及服務等進行具有誤導性質的虛假宣傳或在直銷產品銷售或提供售前售后服務等活動中采取錯誤介紹或指導等不當行為或采取其他欺詐、隱瞞等手段。
15.除非有甲方書面授權,否則,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或使甲方承擔因乙方行為而引起的任何債權、債務、義務、稅收和其他責任,乙方同意保證賠償甲方因乙方從事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甲方規章制度或本合同規定范圍外的行為而使甲方遭受的任何損失、損壞或其他責任。
16.乙方應當定期查看甲方的內部刊物,對外網站以及其他甲方認可的信息載體或向甲方相關人員詢問以便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推行與修改,及甲方規章制度的推行與修改。
17.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秘密及其它有損于甲方利益的情報。
18.乙方直銷員證遺失的,應及時在甲方直銷信息披露網站上公開聲明將原來的直銷員證作廢,并向甲方辦理掛失和補辦手續。
第三條 合同的解除或延續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約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60日內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60日后,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15日通知甲方。
3.乙方不能正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取消乙方的銷售權資格。乙方應停止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銷售活動。
4.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規定,無不良記錄的,甲方可以在本合同期滿前向乙方發出續約邀請,乙方接受邀請的,應按甲方通知辦理相關手續。
四、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或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應及時改正。如因一方違約致對方利益損失的,應予賠償;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 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內容如有變更,應按規定報商務主管部門審批備案。
甲 方:山西琪爾康翅果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訂日期:
乙 方:
乙方簽署: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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